[勞資] | 農藥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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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一)、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雇主高薪低報,少繳多少保費,依本條規定,可以罰少繳金額的四倍(例如每個月少繳1000元,罰4倍就變成4000元,少繳幾個月就再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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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老闆高薪低報有甚麼處罰?會有刑責嗎?員工有甚麼權利?
文/鄭皓文律師
「老闆替員工投保勞健保時高薪低報,對員工會有甚麼影響?」
「高薪低報會受罰嗎?有刑責嗎?員工有甚麼權利呢?」
俗語說,員工是雇主最寶貴的資產,好的勞雇關係往往能夠替勞資雙方創造雙贏的局面。
而我國雇主對勞工應負的責任,除了給付工資外,最重要的就是替勞工保勞健保以及退休金提撥了。
然而,有許多不肖雇主,為了節省成本,在替勞工保勞健保的時候,往往會高薪低報(也就是報出去的薪資比勞工實際上領取的薪資還低)。
這樣做到底合不合法呢?會有甚麼處罰?是否會有刑責?以下鄭律師將替讀者解析:
一、如何計算薪資?
要討論高薪低報的問題之前,首先我們必須瞭解,薪資的計算標準。
很多雇主在計算薪資時,會告訴勞工公司支付給受僱人的錢裡面,有一部分是底薪,剩下的則是津貼或獎金。
但實際上,只要明白寫在契約或公司內部規則裡面,常態性給予的固定金錢,不管名目是底薪、津貼還是獎金,原則都上都應該屬於「薪資」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老闆只用「底薪」替員工加保、提撥勞退,原則上都有「高薪低報」的疑慮,勞工朋友不可不防,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二、高薪低報的行政罰(罰錢)
(一)、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雇主高薪低報,少繳多少保費,依本條規定,可以罰少繳金額的四倍(例如每個月少繳1000元,罰4倍就變成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