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 | 農藥百科
刑事上如果是在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可以共聞共見之狀態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民事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請求慰撫金,可以蒐證(錄音錄影)提告。如果是持續性侮辱你,會構成 ...
我去年在自助旅行網站揪團出國旅行,旅行月份是10月,人數總共二男二女,在這之前大家都不認識,出國之前大家有見過一次面討論,去到國外以後另一位女生(簡稱A女)諸多不配合,我們也都隱忍,在旅行中我們每個人會先交部分錢給其中一人(B男)管理,當做公費,由公費支出車資和旅館等共同費用[1],有些行程若有人不去,也會在當天結算退還門票錢等等,退錢給A女時A女也無意見,旅行時由於A女常因為金錢[2]和B男鬧的不愉快,於是後來把公費中屬於她的部份退給她,講明她要去哪我們都不會管她,可是A女反覆無常,又來跟我們搭夥同行,後來她又鬧到警局嚷著要拆夥[3],於是我們當著警察的面說好不會再同行,隔天A女又說要和我們一起搭計程車[4],我們因為怕她要鬧事,於是隱忍,後來才分道揚鑣,原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2月份的時候我發現A女在自助旅行網站四處發文,扭曲事實把我們描述的很惡劣,由於她只有指姓沒有道名,於是我不予理會,然而A女突然打電話[5]來我上班的地方,要求我跟B男要帳單明細,並且要我叫B男跟她道歉,因為公費都是當日結算,且已是半年前的事,所以我們都沒有資料記憶也已模糊,且當時我與B男已無聯絡,我試著安撫她的情緒,並且一一就她的質疑跟她解釋,A女啞口就掛掉電話[6],前二天A女又傳簡訊[7]給我重複的要求,我回覆完就告訴她早已解釋清楚不會再理會她的簡訊[8],結果昨天A女寫陳情書到我上班的機關,說要陳情我是否有損公務員[9]形象,並陳述我們在國外發生的事情,並且附上她在自助旅行網站發文的連結,內容皆為她杜撰,說我們對她詐欺[10],侵占[11],霸凌[12],監控,我已把網頁內容備份,也已聯絡上其他二位,他們都願意出來作證,請問我這樣足以告她妨害[13]名譽[14]嗎?
References 費用 (www.law110.com.tw) 金錢 (www.law110.com.tw) 拆夥 (www.law110.com.tw) 計程車 (www.law110.com.tw) 電話 (www.law11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