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端 | 農藥百科
![異端](https://i.imgur.com/WMTbIbA.jpg)
異端(英語:Heresy),指異於正統或主流的思想和學說,通常有負面含意。異端不是叛教,後者是明確地脫離一個宗教,也不完全等同於褻瀆,對神或神聖事物的不敬,雖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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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亞伯拉罕諸教中,「異端」一詞一般是指信奉某人為領袖或宗教信條的群體。猶太教和伊斯蘭教因此指責將耶穌作為偶像加以信仰崇拜的基督教為異端,但基督教認為耶穌同時是人和神,並且也指責猶太教和伊斯蘭教為異端。在希臘文原文中,異端的意思是「選擇」或「選擇的行為」。《聖經·新約全書》中,將希臘文詞彙引申改為黨派的意思,指一群興趣及信念相同的人,共同聚集一起。
猶太教編輯從歷史角度說來,基督教是源自猶太教的。第一世紀的猶太教認為耶穌和基督徒的教導與傳統拉比的教導有差異,猶太教認定基督教為異端並加以禁止。[7]即使到現代,猶太教徒仍有此想法。
基督教編輯基督教成立初期,使徒亦坦然承認奉行猶太教的「異端」[7];在第一世紀的早期基督教發展時期,教內已出現「各樣的異端」影響其信仰發展。[8] 在其後悠長的發展歷史中,「異端」一詞總是由某一教義論者斥責另一教派者時所使用,語境下存有負面含意。歷史上,某些基督教的異端份子,時而被定為異端,時而卻被定為正統,有的甚至被個別教派奉之為聖人。
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中,開始以大公會議來判定異端的教派及思想,用以解決教義紛爭。但凡不服從者,俱被定為異端的支持者。異端之判定往往受不同內在因素與外在因素影響,其中包括哲學思想、宗教勢力、政治、個人主張與個別教派立場等。現普遍基督教認定異端的共同點,是對於被視為正統基督教的道理並非完全反對,但卻將之擴大解釋,視之為真理的全部。其解釋方式或推論,甚至可能將《聖經》所主張的真理摒棄。信奉異端道理的人可能被誤認或自視為基督徒,卻奉行或宣揚《聖經》以外的啟示。其慣常技倆通常是在《聖經》外加上其他更具權威的事物,藉宗教人物、其中經籍或人為傳統信條等事物歪曲經文意義,只使用符合其立場的部分。[9][10][11]
東西教會大分裂編輯在1054年天主教與東正教大分裂之前,大公會議往往會認定並譴責某些異端思想或教派。其中主要有:
天主教與異端編輯根據天主教法典(1983年版)第751條:「所謂異端,是在領洗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