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封銜 | 農藥百科
馬來西亞對社會賢達及王親貴族的稱號複雜,所影響的地區不只馬來西亞,也包括汶萊、菲律賓南部的棉蘭老島以及印尼的幾個省份。 封號不分男女。男性若受冊封,其妻子也會有相應的封銜,但若女性受冊封,其丈夫不得有相應的封銜。
馬來西亞的封銜分以下幾級:
聯邦授勳[編輯]聯邦授勳由最高元首頒授:
敦[編輯]敦(Tun)是馬來西亞的最高榮譽,全國共有85人獲頒此頭銜[1],最近於2017年受封為敦有三人,其中包括國大黨前主席三美威魯[2]。
敦頭銜在古代用以稱呼王族,由男性世襲,在現代則由馬來西亞最高元首頒賜對國家建設有卓越貢獻者,如馬來西亞第四任首相敦馬哈迪·莫哈末、馬華公會第六任總會長敦林良實。凡是獲頒護國瑪哈拉惹勳章或效忠瑪哈拉惹勳章者都能使用敦的頭銜。男性敦的妻子稱為「杜潘」(如林良實妻子杜潘王維娜)。
上述兩種勳章在聯邦授勳及嘉獎制度中並屬於第一級別(即聯邦皇家冊封及王族勳章,只限最高元首及各州屬最高統治者)。在馬來西亞擁有敦頭銜者,地位最為尊貴。
丹斯里[編輯]丹斯里(Tan Sri)是繼敦之後第二高封銜,與拿督斯里榮譽級別相等,截至2015年12月1日全國有1,020人[1]擁有此名銜,加上2016年52名[3]、2017年51名[2]受封的丹斯里,粗估共有1,123人曾獲此銜。
若持有丹斯里封銜的是男性,他的太太則被稱為潘斯里(Puan Sri);若持有封銜的是女性,她的丈夫並沒有特殊的名銜。
「丹斯里」的頭銜分成兩種,P.M.N.和P.S.M.:
P.M.N.的在世受封者上限50人,每年只有一兩名或甚至沒有,政府首席秘書、總檢察長及總警長等級的高官才有機會獲得此頭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