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首相 | 農藥百科
![英國首相](https://i.imgur.com/WMTbIbA.jpg)
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首相(英語:PrimeMinisteroftheUnitedKingdomoftheGreatBritainandNorthernIreland),即英國首相,簡稱聯合王國首相、英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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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首相(英語: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即英國首相,簡稱聯合王國首相、英相、英揆,前稱大不列顛首相,是英國政府首腦,代表英國王室、英國公民執掌英國行政權力。在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領袖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由君主確認、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英國歷史上,首相一般會兼任第一財政大臣一職,倫敦唐寧街10號即為宅邸。根據實際情況會設立副首相,如聯合政府時內閣中的少數黨黨魁,而當1個黨取得絕對多數議席時,則可能設首席大臣作副職。
權力和職責 編輯作為「國王陛下政府之首」,現今的首相是在英國最高的政治權威,享有很大職權。首相身兼數職,既是議會多數黨領袖同時是政府首腦,同時掌握行政、立法權力,可向君主推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下議院,首相會參與法律制定的過程,以達到所屬政黨的目標。在行政方面,首相負責統籌所有政府部門、公務員隊伍。首相有權向君主提名其他內閣成員、國務大臣,可提出解散下議院的請求。在首相、內閣意見下,君主行使其法定權力、特權,包括任命政府高級官員、司法人員、英國國教會相關人員、頒授勳銜等。
第一財政大臣 編輯第一財政大臣是行使英國過去財務大臣(Lord High Treasurer)職位長官,1892年以來,皆為首相兼任。
憲法背景 編輯英國憲法並非單一的成文法律文件,而是由眾多慣例和共識所集合的一系列原則。首相一職也並非來自憲法中的明確規定。實際上,首相的許多權力來自於英國君主所享有的皇家特權。1917年,首相一職首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