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史 | 農藥百科
第二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及美國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后,中华民国邦交国数量迅速减少,在1972年與日本、澳大利亞斷交,至1978年與美國斷交後, ...
中華民國外交史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自1912年中華民國建國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第二階段自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地區至今,形成海峽兩岸分治格局。
中華民國建國后,继承了清朝的法理地位。但由于民初地方割据,难有一个统一的政府来积极发展外交关系,因此在这一时期,中華民國外交上鲜有建树。在袁世凯执政时期,产生了中印边界争议及善后大借款等影响中華民國重大的外交事件。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中華民國最初中立,后1917年北洋政府发布冯国璋《大总统布告》,正式宣布对德、奥宣战。1918年德国投降,然而中华民国作为战胜国在巴黎和会上却不能保护国家利益——中国要求索回德国强占的山东半岛主权,但英、法、義却将德国的利益转送给日本,引发五四运动。中国代表拒签和约,以示抗议。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不久,日本制造济南惨案。直至签订《中日济案协定》之后,日军才退出济南。1928年6月,时任外交部长王正廷发动了一场以修订不平等条约为中心的“革命外交”,包括力争恢复关税自主权、取消治外法权、收回租界、收回租借地,以及收回铁路利权、内河航行权、沿海贸易权等。因收回中东路问题,中苏爆发中东路事件,最终恢复苏联之前在中东铁路的一切权益。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入侵中国东北。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全面侵华。1941年12月9日,国民政府对德、義、日宣战,加入同盟国。1943年,中美英三国联合发布开罗宣言,要求“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二战结束后,中华民国作为战胜国,光复东北、接管台澎,实际同时统治台海两岸。中华民国参与创建了联合国并凭借其对日作战中做出的贡献,成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1945年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外蒙举行公民投票,结果赞成外蒙古独立。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正式承认外蒙古独立,但后一度撤回,直至2002年才恢復承认。
中华民国历史上经历过几波“断交潮”,第一波是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苏联及东欧国家、英国、以色列、挪威、瑞典等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中华民国断交,中华民国邦交国数量在一年内从52国降至38国。并且自同年起再无任何共产主义国家与中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