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元首 | 農藥百科
國家元首(拉丁語:dux civitatis),中文一般通稱元首,是國家的代表象徵,履行宪法賦予之權力和義務。君主立憲制下,國家元首是君主,頭銜包括皇帝、女皇、國王、女王、親王、天皇、蘇丹、大公等。共和制下,國家元首通常的称号是總統。此一職位亦有其他稱號,例如部分社會主義國家名義上的元首被稱作國家主席或國務委員會主席。也有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首长作為國家元首的情況,例如文化大革命時期廢除國家主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1998年修憲取消國家主席的朝鮮和實行總統制以前的蘇聯等。視乎各國政治體制,國家元首未必有行政權,除總統制及半總統制的國家元首外,不少國家元首僅是位高權不重的名譽職務,只具有象徵意義,不掌握實權,例如日本天皇(君主立憲制)、德國總統(議會制)等,而實際的權力則交給總理或首相來行使。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國家元首的地位在共產黨領導人(總書記)之下,部分社會主義國家領導人會兼任國家元首職務,以獲得代表國家的身份,但國家元首職務的權力和地位仍在執政黨領袖職務之下;例如中国[註 1]、朝鮮、古巴、老挝、苏联、东德等社会主义国家。
「元首」一詞由來[编辑]「元」有最第一、初始之意,「首」即頭,比喻君主、領袖。《尚書·虞書·益稷》中,數次以「元首」代指君主,「股肱」(大腿和胳膊)代指百官。《幼學瓊林》解釋說:「天子尊崇,故稱元首;臣鄰輔翼,故曰股肱。」
後世多用《尚書》典故,稱君為元首,臣為股肱。如魏徵《諫太宗十思疏》:「凡百元首,承天景命。」
晚清時借以翻譯“head of state”,因英語head意與「頭」相通。
總統制國家元首[编辑]總統制下的國家元首通常由選舉選出,是行政機關的首長,獨立於立法機關。屬行政機關的政府只向總統負責,總統有權任命和解僱而無需經過議會,因而有相当大的行政权。
一些總統制國家(例如美國)的國會有主要官員任命的同意權,但任命後的主要官員不必向國會集體負責,與議會制的問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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