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之約誰得利?-從「羅力條款」談洋將轉籍的利害關係。 | 農藥百科
![九年之約誰得利?-從「羅力條款」談洋將轉籍的利害關係。](https://i.imgur.com/WMTbIbA.jpg)
2020年9月25日—雖然沒有正面證實,不過據報載,羅力在2016年就已經拿到月薪80萬新台幣的整年保證約,在進入富邦之後更是挑戰千萬年薪,假如新聞資訊為真,在2020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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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最近熱門的關鍵字。
雖然我覺得已經聽見某些人又在怒吼「一定是☆隊(請在☆裡面填上自己討厭的球隊)在亂搞,聯盟果然是☆的形狀」,不過還是要提醒一下各位,領隊會議是共識決,也就是說做出來的結論是大家都同意的,不管在那個當下有沒有「好像被氣氛押著得蓋手印的疑慮」,就結果而言,有進去的人都得背書。
嗯,你問為什麼藏字不跟以前一樣打圈?
因為現在打圈打方塊都很敏感嘛,所以打星星應該是沒問題……吧?
回到主題:自中華職棒開打以來,第一個喊想歸化的王中波在中職服役六年,第一個打滿九年的洋將是跨聯盟的鷹俠,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在中職打滿九年的洋將叫勇壯,除此之外別無分號。
所以羅力條款一出,眾人不免紛紛質問:九年到底是怎麼訂出來的,九年這麼久,是洋將轉籍條款,還是洋將不能轉籍條款?
如果你要問我,我會說……且看日本。
中華職棒諸多規定都喜歡向日本看齊,目前日本職棒規定外籍球員視為本土選手的條款有五,其中完全從外國延攬赴日,而不在日本有過生活、求學等經歷者,適用「選手契約締結後、日本プロ野球でフリーエージェント(FA)の資格を得た者(ただし適用はFA資格取得の翌年から。国内FAでも同様で、行使する・しないに関わらず適用される)」此項。
簡單翻譯就是:「簽約後適用日本職棒FA條款者(即視為本土球員),時間由取得FA資格隔年起算,FA不問海外、國內,無論行使或不行使皆適用」,總而言之就是日本純洋將要被登錄為本土球員,也跟變成FA的時間是重合的。
所以也不是說「故意要搞富邦」,說來說去就是既然我們的FA制度抄的是日本的舊制度,洋將轉本土條款從日本直接移植其實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真正的問題應該是:「為什麼FA需要九年而不是更短」,而不是「為什麼洋將轉本土球員要九年」。
不過話又說回來,雖然現在球迷群情激奮,認為時間應該要縮短到七年甚至五年才合理,我不免想問個問題:把洋將算成本土球員,真的對洋將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