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發號事件 | 農藥百科
1867年3月,在海難中倖存的美籍商船羅發號(Rover,又譯羅妹號、羅佛號)船員誤闖瑯嶠十八社領土,被當地人視為侵略者,船長等13人因而被依習慣法處決;事後美軍東來臺灣, ...
羅發號事件,亦稱羅妹號事件或羅佛號事件,是美國與臺灣原住民族之間爆發的一宗外交事件。1867年3月,在海難中倖存的美籍商船羅發號(Rover,又譯羅妹號、羅佛號[2])船員誤闖瑯𤩝十八社領土,被當地人視為侵略者,船長等13人因而被依習慣法處決[3];事後美軍東來臺灣,欲以武力報復,史稱福爾摩沙遠征。最後,斯卡羅人、美國雙方達成了非正式的諒解備忘錄,俗稱「南岬之盟」,羅發號事件始告落幕。然清廷仍消極處理瑯嶠十八社與外國船難問題,不接受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提議在恆春設官等措施,也導致未來牡丹社事件發生。
1867年(同治六年)3月9日,美國商船羅發號自中國廣東汕頭港開往滿洲牛莊港,3月12日途經臺灣海峽時,遭風浪漂流至七星岩(位於今恆春外海)觸礁沉沒,14名遇難船員[1]於獅龜嶺海岸一帶登陸[4](位於恆春半島,今墾丁附近),於「龜仔甪社」(排灣語:Kulaliuc,又譯龜仔律社,今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旁社頂部落[5])上岸,誤闖排灣族領地,被誤認為侵略者,故遭到原住民武力反擊,船長約瑟·杭特(Joseph Hunt)[6][7]與妻子梅西·杭特(Mercy G. Beerman Hunt)[8][9]等13人遭出草殺害。唯一倖免的粵籍華人水手逃至打狗(今高雄)一帶,先向打狗英國領事館通報,根據《倫敦新聞畫報》1867年6月15日刊出的報導,英國駐打狗的外交官登上英國皇家海軍艦艇鸕鶿號(Cormorant)到琅嶠事發地,欲和原住民交涉盼能贖回美國籍的生還者,英軍先遣隊上岸後卻遭到原住民襲擊,改由英艦對岸砲轟威嚇但成效不彰,最終鸕鶿號只好悻然退回打狗港。當英國救援行動受阻,又向當地清廷官府請求幫忙[4]。清廷其「理番」政策以教化程度高低來劃分熟番、生番地帶,對法令無法管轄的「生番」地帶向來以不歸王化的理由,不願介入。清廷地方官員以番治番、以夷治夷的觀念,企圖消極處理,提出地圖明顯標出治權不及的「土牛界線」,以枋寮至鵝鑾鼻為排灣族之地,不在管理之內作為緣由而不受理此事,美國於是決定自行處理。
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聞訊後赴臺,1867年4月18日抵達臺灣府(今臺南)與當地官員交涉[10],希望能與原住民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