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宥縢 | 農藥百科
2017年4月16日—我國為了使複雜的條文可以分項清楚,所以於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條規定條文的書寫方式:「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冠以「第某條」字樣,並得分為項、款、目。
全宥縢|讓冷到法抖教你如何「念」法條 平時看新聞時,常會看到某某法第幾條第幾項規定什麼內容,又或者看到某某法第幾條第幾項第幾款規定什麼內容。此時,是不是總會有一絲絲疑惑:法條不就用條當作計算單位而已嗎?怎麼還有什麼項?什麼款?那這樣我怎麼知道法條倒底要怎麼唸?以後如果要找法條是要怎麼找啦?沒關係!這就讓這禮拜的冷到法抖來告訴你~(音樂請下)
我國為了使複雜的條文可以分項清楚,所以於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8 條規定條文的書寫方式: 「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冠以「第某條」字樣,並得分為項、款、目。項不冠數字,空二字書寫,款冠以一、二、三等數字,目冠以(一)、(二)、(三)等數字,並應加具標點符號。 前項所定之目再細分者,冠以 1、2、3 等數字,並稱為第某目之 1、2、3。」
所以,從上面所說的,我們就可以知道法規的條文是以 「條→項→款→目」依序分段書寫。除此之外,關於如何分項、分款、分目,可是有幾個原則需要遵守的呢!
1.分項原則:關於主題較複雜的法條,可以分項。另外,項並不會冠數字,並且為了與他項有所區別,則會空兩字書寫,以免混淆,例如:民法第 8 條。 雖然法律規定「項」並不需要冠數字,但是,現在大多數的法典為了方便辨識,則會使用羅馬數字來代表「項」,使讀者更容易閱讀。 2.分款原則:可以在「項」下分款;也可以不分項,只在條文中分款。但是款數必須至少有 2 款,此外,「款」會在前方冠以一、二、三等數字。例如:民法第 47 條。 3.分目原則:只可以在「款」下分目,不可以在「條、項」下分目,且至少須分 2 目,另外,目則會冠以(一)、(二)、(三)等數字。例如:所得稅法第 17 條(下圖僅擷取該條部分內容)。此外,為了配合部分現行法規中,於「目」之下如果還有再細分的需要,則可以再以 1、2、3 等數字,繼續細分。 看到這邊是不覺得被一堆密密麻麻的法條和奇奇怪怪的數字轟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