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內閣總理大臣、還是超級君主? | 農藥百科
![總理、內閣總理大臣、還是超級君主?](https://i.imgur.com/WMTbIbA.jpg)
由於總統若不透過行政院長來執行其意志,其權力幾乎是空的。國民黨好不容易奪回失去8...內閣制的特徵在於國家元首為虛位,真正掌理行政部門的行政首長為首相或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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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內閣總理大臣,還是超級君主? —從7次憲改的經驗談中央政府體制的選擇
◎黃秀端_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既然是根本大法,就必須具有某種程度的固定性與穩定性。然而自1991年之後,不到15年的期間我們卻修憲7次。上一次修憲才於今年6月完成,為什麼我們又開始談修憲了。今天我要談的主題是,我們為什麼要修憲?要怎麼修?
我們目前政治現況是,執政的民進黨無法掌握國會的多數,政策與法案受阻,但是國會不支持政府政策,卻又不願意倒閣,以致僵局無解。國會不是空轉,就是提出一些匪夷所思的法案。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曾說如果2008年泛藍於總統選舉獲勝,在國會無法掌握多數時,他們願意任命反對黨人士來擔任行政院院長。然而絕大多數學者認為不可能。由於總統若不透過行政院長來執行其意志,其權力幾乎是空的。國民黨好不容易奪回失去8年的政權,怎麼可能如此輕易拱手讓人呢?換言之,若憲法不修改,目前的僵局絕對不是某一個人的問題,將來可能一再的發生。我們願意容忍此種狀況一再發生嗎?
小標=我國憲政體制面臨的問題
無法解決政治僵局: 總統或行政院長無法主動解散國會,而國會又因為單記非讓渡投票法選舉制度的設計使得選舉結果的不確定性相當高,同時選舉耗費相當龐大,完全缺乏倒閣誘因。當立法委員不願意倒閣時,而行政院和總統又缺乏主動解散權力,僵局便發生了。
誰是決策者,誰應負政治責任並不清楚: 我們常常在揣測某項決策究竟是總統的想法,還是行政院院長的決定。當決策權力不清楚時,政治責任便難以釐清。我國憲法第58條第一項規定行政院的決策機關為行政院會議,該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總統與副總統並非行政院會議成員。不似法國總統可以親自主持部長會議與國防最高會議。總統所擁有的權力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四項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以及增修條文第11條中關於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