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 | 農藥百科
中華民國外交是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其與邦交國的外交關係在過去是建立在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礎上[1],自1988年李登輝繼任總統之後則改採務實外交而不再強求中國代表權[2]。目前中華民國與世界十二個主權國家擁有正式外交關係,其中有十一個國家是聯合國成員國以及一個觀察員國,其他國家則因一個中國政策而不承認中華民國,使得中華民國成為不受國際廣泛承認的國家;雖然如此,中華民國仍與多數無邦交國家維持往來,並視情形互設代表機構。
由於各國政府普遍接受一個中國政策,對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採行雙重承認,目前世界上沒有主權國家同時與兩方政府建立邦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參與的國際組織當中(世界貿易組織、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等),中華民國則使用「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中華臺北」等權宜名稱名義加入[3]。此外,中華民國雖自1971年10月以來無聯合國會籍,但是仍然積極試圖參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4]、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等國際組織與機構[5][6]。
在與中華民國保持正式外交關係的十二個國家中,瓜地馬拉與教廷兩國的建交時間在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之前,其餘十國的時間在遷臺之後。
已裁撤代表機構的國家和地區
大陸時期 編輯1917年,中華民國北洋政府與德國斷交,並對德、奧宣戰,從而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後中國作為戰勝國出席巴黎和會,但因五四運動,拒絕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7]。1928年6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正廷發動了一場以修訂不平等條約為中心的「革命外交」,包括恢復關稅自主權、取消治外法權、收回租界、收回租借地,以及收回鐵路利權、內河航行權、沿海貿易權等。1929年7月,張學良收回蘇聯控制的中東路時[8],引發了中東路事件,導致蘇聯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斷交。蘇軍沿中東路一線向中國...